臺灣的漁業結構大致可分為沿岸漁業、近海漁業、遠洋漁業及養殖漁業四類。其中,遠洋漁業與養殖漁業為臺灣漁業的主力。在海洋漁業中,近海漁業的產量與產值所佔的比例,已經逐年下滑。而沿岸漁業則是平穩發展,無所謂的大起大落。就整個海洋漁業與養殖漁業的產量產值進行比較,可瞭解近年來海洋漁業的產量約占總產量之80%,養殖漁業約為20%;就產值而言,海洋漁業亦佔70%。由此可知,海洋漁業是臺灣漁業發展的重心與主力。
(1) 沿岸漁業 沿岸漁業是指我國在領海12浬(1浬=1.852公里)以內從事漁撈的漁業,近年來產量維持在4萬公噸左右,主要作業方式包括刺網、定置網、地曳網、魚苗捕撈等。政府為促進沿岸漁業的永續發展,多年來陸續在沿岸海域設置漁業資源保育區,和人工魚礁區等,並且從事漁貝介類種苗,大量放流,積極改善漁場,富裕漁業資源,同時也輔導漁民,從事海釣、賞鯨船等的娛樂事業,以多元的方式來經營。
(2) 近海漁業 在我國12浬至200浬經濟海域內從事漁撈作業者,主要漁業為拖網漁業、巾著網漁業、鯖圍網漁業、流網漁業、延繩釣漁業、火誘網漁業等;台灣近海漁船作業漁場主要在東海、台灣海峽、南中國海、巴士海峽及台灣東部海域等。在此海域內之資源除底棲魚類資源利用已經達飽和外,其他沿岸及大洋洄游魚類、深海魚類仍有開發餘地。沿岸漸趨枯竭之岩礁及底棲魚類資源亦可以栽培漁業發展方式以改善經營及利用。台灣沿近海漁業年平均產量約22萬公噸,占我國漁業年產量16 %,產值約新台幣180億元,占我國漁業年產值20 %,主要魚種為鯖、鮪、?、鰹、鎖管、蝦類、鯊魚、鮪類、鬼頭刀、鯛類、白帶魚、蟳蟹類、肉魚、嘉臘、白鯧、黑鯧、鰆類,平均魚價每公斤約83元,該等水產品中除少數做為外銷產品外,主要做為國人消費之用。
(3) 遠洋漁業 指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200浬經濟海域外從事作業者,主要包括鮪釣、拖網、大型圍網、魷釣等漁業,而對於其他國家之漁業資源仍可以付費、技術合作及共同投資的方式予以利用。目前我國遠洋漁船作業漁場遍及世界三大洋,大部分漁船以國外港口作為基地補給、售魚,使我國成為世界上最重要遠洋漁業大國之一。民國72年以前,遠洋漁業受到能源危機影響,成長緩慢,民國72年至77年,政府推動遠洋漁業發展方案後成果開始顯現呈快速發展,民國77年以後,因為世界各國相繼宣布200浬經濟海域及環保、公海資源保育意識抬頭,作業漁場受到限制,使得遠洋漁業發展遭受重大的影響,政府為了突破困境,爭取海外漁場,運用各種方式加強推展對外漁業合作,並引進鰹鮪圍網漁業,以開發公海漁場。
(4) 養殖漁業 養殖漁業主要分為,淡水養殖、鹹水養殖和海面養殖等三大類,生產面積大約有6萬多公頃,生產量超過25萬公噸,由於水產種苗生產和養殖技術不斷的研發和改進,使得可以養殖的種類將近有100種之多,在淡水養殖方面,主要種類包括鰻魚、吳郭魚、鯉魚等,鹹水養殖包括鯛類、虱目魚、草蝦、三節蝦等,海面養殖則以牡蠣、文蛤、石斑、海鱺等為主,為使水土資源合理利用,政府在各地設立養殖漁業生產區,輔導業者使用循環水,以保護水資源,並且積極推動,陸上魚塭純海水和海上箱網的養殖。隨著時代的變化,近五十年來,台灣養殖漁業在光復至50年代的基礎奠定期,由於淡水魚類、烏魚、草蝦等人工繁殖技術的確立,奠定產業發展的基礎;60到70年代的鰻魚、草蝦等高經濟價值魚、蝦、貝類養殖技術的確立,養殖面積迅速的擴張,出口量屢創新高,除為國家賺取外匯,也為漁村經濟帶來無限的期待與希望,此時期可謂產業的快速成長期,但也由於快速而盲目的成長,而埋下產銷秩序失衡與生產環境惡化的問題。
BY~~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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